时间:2025.08.08作者:111浏览量:19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 打造高精尖产业主阵地的若干意见》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5年中小企业空间载体支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25日期间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详见附件《2025年中小企业空间载体支持办事指南》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联系电话:010-67881766、010-6788158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2025年8月4日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 打造高精尖产业主阵地的若干意见》中第(九)条,实施中小企业“春笋”行动,强化空间载体支持。鼓励孵化器、科技园区等各类产业载体围绕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分层次予以空间载体支持,配套提供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赋能服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助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符合经开区产业方向、创新能力强、发展效益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数少于100人以及超过100人(含100人)的,经认定,按照最高1.5元/平方米/天,总面积分别不超过1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长连续3年支持;租金低于1.5元/平方米/天或承租面积少于最高标准的,按照实际租金单价和承租面积计算。
二、申报事项
2025年中小企业空间载体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二)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且行业分类属于工业、信息服务业或者科技服务业其中之一;
(三)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2022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注册的企业。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从企业资质、技术创新能力、科技成果产出、市场竞争能力、企业发展潜力等五个方面对申报企业进行打分,对于得分在60分以上且综合排名在前1000名的企业给予租金支持:人数少于100人的,总面积不超过1000平米;超过100人(含100人)的,总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
(二)本事项涉及房租支持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为实际租金单价的50%,最高不超过1.5元/平方米/天。租金低于1.5元/平方米/天或承租面积少于最高标准的,按照实际租金单价和承租面积计算。
(四)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低于1万元不予兑现,不足千元部分舍去。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2025年中小企业空间载体支持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2024年《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6.2024年房租计算说明、2024年房租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4年房租计算说明需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需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7.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包含研发情况),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8.2024年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国高新、专精特新等省级、国家级资质等)、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9.2022年至2024年承担国家级、省级课题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国家级项目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家部委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委托的课题项目。省级项目是指由省一级地方政府部门委托的课题项目。涉密项目材料不可上传)
10.2022年至2024年取得的发明专利、软著证书、PCT国际专利、中国专利奖、参与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证明材料等,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1.2022年至2024年获得股权融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2.202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员工数量占研发人员总数比例相关情况的报告,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13.有效期包含2024年的院士工作站协议、核心团队中包含院士的证明材料及各类人才(QM计划人才、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学者等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材料等,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4.2022年至2024年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其中,第1至7项材料必须提供,第8至第14项材料根据申报单位实际情况提供。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五)公示: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六)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25日
十、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联系电话:010-67881766、010-6788158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已享受经开区其他房租政策合计三年及以上的企业不得申报本政策;合计未满三年的,且不再享受其他房租政策,可以申请本政策,但累计享受不超过三年。享受过2022年重点科技型企业房租补贴的期限不予计算。